国际教育学院

国际教育学院是山东师范大学接收培养外国留学生和国内对外汉语专业学生的教学和管理单位。

国际教育学院(留学生工作办公室)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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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复试方式

采用现场复试方式。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复试成绩公布方式:复试结束后向全体考生公布复试成绩。

二、复试费用

按照上级有关部门制定的研究生招生考试收费标准,非艺术类复试考生需缴纳复试费180元,同等学力加试考生另收120元加试费。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复试费用,复试费缴纳后一律不办理退费,未缴费者不得参加复试,缴费方式另行通知。

三、复试日程安排

(一)报到及资格审核

时间:2024年3月29日14:00—17:00

地点:教学三楼五层西拐3538

资格审核:考生要按时、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格审核材料,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提交相关材料,考生须向招生单位提交情况说明,经调查属实后,可延期提交。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取消其复试资格。考生需提交《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1),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者,无论何时,一经查实,立即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现场复试资格审核主要查验以下材料:

1.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除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外,还应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打印件;自学考试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还应出具自考成绩单打印件。

2.往届本科毕业生除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外,还应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因毕业时间较早等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个人简历、学习成绩单、研究计划、所获奖励、发表论文等补充材料,可以审核现场提交。

(二)复试

1.专业课笔试

时间:2024年3月30日上午8:30—10:30

地点:待定

2.专业综合面试

时间:2024年3月31日8:00-12:00 14:00—18:00

地点:教学三楼五层西拐3525

3.外语听说能力测试

时间:2024年3月31日8:00-12:00 14:00—18:00

地点:教学三楼五层西拐3523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时间:2024年3月31日8:00-12:00 14:00—18:00

地点:教学三楼五层西拐3520

四、复试内容与成绩要求

1.专业课笔试:闭卷笔试,满分150分,测试时间2小时,合格分值9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专业综合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值60分(不含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根据招生专业目录已公布参考书目命制数量充足的题库,考生随机抽取、即时回答。

综合面试:要围绕以下内容进行。

(1)大学阶段学习情况;

(2)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对本学科专业发展动态的了解情况,利用所学理论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创新精神及综合素质和能力等;

(3)实践能力、专业技能考核,主要测试实验操作、社会实践、专业素质等方面取得成绩及表现出的能力。

3.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主要通过问答、口译等形式重点考查考生的外语听、读、说等能力。满分50,以30分为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以上复试内容的考查顺序、时长,复试小组根据专业特点、复试人数自行确定,每位考生复试时间一般不低于15分钟。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考核结果以合格不合格计。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心理健康情况等方面。通过审查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附件2)、档案材料、单位鉴定意见或面试的方式进行。考生应当如实填写,提供材料真实。

五、招生考试总成绩

招生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2×专业综合面试成绩+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

六、总成绩排名方式

根据招生专业目录,国际中文教育专业属于按专业分配招生计划的,考试总成绩按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总成绩相同,依次比较初试成绩、复试综合面试成绩。

七、拟录取名单确定

拟录取名单按招生计划,根据复试合格考生的招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专业课、综合面试成绩、外语听说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素质考核、体检等任何一项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八、体检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的体检标准。全日制考生入学后在规定时间内到我校校医院统一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录取资格、入学资格。

九、违规处理

研究生复试的考场规则和考试纪律依照国家关于初试文件规定和标准执行,考生必须严格遵守复试纪律。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研究生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招生单位要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联系方式

1.学院研究生招生咨询电话:0531-86182860

2.考生复试QQ群号:850218958

十一、监督投诉方式

1.监督投诉电话:0531-86182860

2.监督投诉邮箱:1132043042@qq.com



国际教育学院(留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3月25日